
企業需要產品長(CPO)這個職位嗎?該具備那些核心技能才能勝任呢?
說起來挺矛盾的,大家都應該清楚,每一家公司都會有產品或服務,企業需要銷售產品或服務方能達成目標。由此可見,產品管理至關重要,勢必要有位高權重的「產品長」來負責才是。但何以組織上未設立「產品長」呢?
說起來挺矛盾的,大家都應該清楚,每一家公司都會有產品或服務,企業需要銷售產品或服務方能達成目標。由此可見,產品管理至關重要,勢必要有位高權重的「產品長」來負責才是。但何以組織上未設立「產品長」呢?
「顧客訪談」是攸關新產品開發能否成功的關鍵要素,對產品經理來說,「顧客訪談」必須是定期的、有計畫性的安排在新產品流程的各個階段,與顧客互動愈積極、愈緊密,相信產品成功的機率也愈高。
美國產品開發管理協會(PDMA)的定義則是:所謂「市場研究」指的是有關公司的客戶、競爭對手及市場的資訊。這些資訊可能源自於初級或次級資料,也可能是質化(定性)或量化(定量)資料。
產品賣的好不好?除了產品本身必須要有賣點之外,如何將賣點放到產品文案中?讓潛在顧客能夠感同身受,將是重要的關鍵所在,例如:文案出現的時機和位置是否合適的?文案的表達是否是有效、準確?文案是否滿足產品的商業需求?
好的「產品概念」應該要符合KISS(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))條件,也就是應該要集中、清楚地把自己的賣點做一個說明,而不應該讓「產品概念」的資訊變得太複雜。讓消費者模糊不清,等於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。
在台灣的產品經理已經夠委屈了,不僅有責無權,有時還真像雜役工。這樣的產品已經先天不良(如:缺乏對消費者的了解)加上後天又失調(如:將自己的需求當成消費者的需求),相信產品要成功的機率實在事難上加難。
過多的「附加功能」反而使產品的「基本功能」失了焦,「多功能」不再智慧反而變得笨重,因此消費者再次燃起對單一功能的需求,「高品質、簡單、專注」成了優先考慮的因素。